05/07/2018
放寬重建 增地建屋
在土地房屋問題上,政府除公布了房屋新措施外,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更表示第2份《施政報告》不能「交白卷」。其實,林鄭不單不能「交白卷」,還要讓社會看到政府正全方位、盡全力,覓地、造地;建屋、找屋以安民。今時政府既想跳出過去思維框框,解決問題,不妨更徹底創新,日後在造地闢地上,才更能獲得市民的支持並配合。
先談政府兩大新措施︰改撥私樓用地作公營房屋用地及開徵「一手空置稅」。
港府一直以賣地收益,增加政府收入,2018至19年度的財政預算案,政府的地價收入便逾1,200億元,約佔總收入的20%;現有盈餘,正是時候增公營房屋用地比例,盡量建屋,還屋於民,這才是替社會覓地、拓地的更好理由。
有人擔心這樣做會令私樓落成量減少,推高私樓樓價。我們相信短期內的確有此可能,但當政府積極介入市場,增加房屋供應,最終必將令樓市穩定下來,何況土地房屋這個老大難的問題,如要撥亂反正,卻奢望有個人人不必犧牲少許利益的無痛方案,似乎太不切實際。
今時政府不但要開徵「一手樓空置稅」,還要考慮擴至二手樓物業,同樣要徵收「入肉」的懲罰性「稅項」。「二手空置稅」雖具爭議性,執法上也有困難,而且有人會千方百計走法律罅逃稅,但要打擊囤積空置單位炒賣之風,政府必須同時積極考慮「二手樓空置稅」。
再說一些新思維,例如市區重建,是土地來源之一,政府必須積極加快舊區重建及發展步伐。今時市建局多與發展商合作,重建項目日後售價必高,這又與市建局財政需要自負盈虧的性質有關。因此,政府宜把市建局改變為毋須自負盈虧的機構,以歷年賣貴地所得,撥部分來支持其賣平樓的運作。
如認為賣太多平樓會使政府開支負擔重,那便只租不賣,把歷年賣地盈餘作投資,收3至4%租金回報,較今時的金融投資回報,也不遑多讓。此外,要提供更吸引的誘因,令受重建影響的業主及商戶配合發展,例如向他們承諾,重建後在原址為他們提供與原單位面積相等的單位等。
要善用舊區重建得來的土地,其中一大關鍵是要放寬地積比率。有時同區建築物僅一街之隔,其高度限制可能已大有分別。順手拈來,例如位於九龍塘窩打老道兩旁地區的建築物,其高度便大有分別;另西貢巴士總站與公眾泳池之間的地段仍只建3層高的村屋,而另一邊不遠處的房屋卻早已建成5、6層高!在舊機場附近及以前飛機航道的區域,樓高也應即放寬限制。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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