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07/2022
制度可以改,但不可以破!
上星期有一場政治風波,揭示香港對於已有制度嘅遵從同破壞,已經有一套新嘅睇法同做法。
事緣上年國慶前後,有市民自發申請喺元朗一帶路燈懸掛1200面國旗,結果收到路政署一張6位數嘅帳單,合共15萬元行政費同巡查費。事件經過立法會議員跟進同傳媒廣泛報道之後,最終由特首李家超「一錘定音」,指示豁免有關收費,換句話說,呢15萬開支由政府一力承擔。15萬對於政府當然係小數目,但問題就係,守護制度、守護法律係政府一直強調的話,點解「愛國」就可以破壞制度?「愛國」係唔係都要尊重一下制度?
(資料圖片)
成件事問題嘅最大核心,係申請者申請嘅時候已經知道佢係要畀呢筆錢先可以掛國旗,而掛國旗喺燈柱,要由指定承辦商去做,仲要喺夜晚非繁忙時間,搵人封部分行車線先可以掛到,所以先涉及呢15萬元嘅行政費用。
你可以鬧政府收得貴,但掛之前你已經知道係要畀呢筆行政費,你亦係同意畀錢政府先幫你掛,但你萬萬不能點知到後來就竟然有議員覺得呢個係愛國嘅表現,所以政府係無理由亦唔應該收呢筆錢。
今次做咗豁免,將會令到路政署嚟緊陷入兩難局面。第一難,以示公平的話,路政署開放個個團體都可以喺燈柱申請掛國旗,太多人申請的話又要搞抽簽,咁全香港所有燈柱要都由承辦商去掛國旗,條數由政府一力承擔,亦即係話由市民荷包拎錢負責;另一難,如果政府免卻麻煩,唔再畀人申請,以後政府自己負責掛晒國旗的話,咁去年獲批免費掛國旗嘅團體就變成為「特權分子」。Tina真係想知,政府今年將會點解決。
制度破壞係好容易,特別係手握公權力、有話語權嘅人,要破壞真係輕而易舉,但係破壞咗制度之後所帶來嘅後果,係可以好大。制度定咗就大家要遵守,覺得制度不合時宜嘅,就唔該謀求共識去更改制度,否則日後一有咩事鬥大聲鬥牙力就可以破壞制度,咁香港仲有咩價值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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