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2/2017
良心醫保 用諸有道
有保險公司收緊住院賠償的標準,列明照腸鏡、白內障等手術因沒有「醫療需要」,住院將不獲賠償,而就醫療專業的相關判斷,醫生組織就有頗大迴響。若要醫療保險令到社會受惠,保險公司、醫生及投保人都要本諸良心,用諸有道。
我們並非只一味站在道德高地去看是次事件。友邦香港的聲明指近年出現「欠缺合理、充分及符合專業『醫療需要』的入院個案」,而照腸胃鏡索償個案中,9成是住院索償,平均索償額是一般醫院及非醫院的日間手術中心收費的3倍,亦是私家病房住院收費的6倍!正是「殺頭的買賣有人幹,賠本的生意沒人做。」要求商業機構在不合理的情況下「包賠」,並不公道。
保險是種群體互助的行為,這群人中有少數人遇上不幸或意外,透過保險便可度過逆境。醫保就像10個人「夾錢」保健,保險公司原本可能只預期3個人要賠,而7人不用賠;若現實卻是10人中3人有實際「醫療需要」;3個人獲「推薦」接受「醫療需要」;3個人覺得有便宜,「唔攞就笨」,餘下那1個人就要白白交超高保費,負擔著其他9人加保險公司的成本。其實,這正是美國公共醫保計劃「Obama's Care」不受美國人歡迎的原因,也是香港推行全民醫保的一大考慮。
面對「人人為『我』」的自私情況,私人保險公司不是慈善機構,它只有兩條路走︰大增保費或再不受保。不少人(包括醫生)認為,友邦只是舉出個別例子支持自己立場。
不過,近年仁醫贈醫施藥的義診較少聽聞,反而小部分醫生與私家醫院掛勾,建立夥伴合作關係卻常見,這些醫生會否因「利」成便,「推薦」病人住院這種超出「醫療需要」的做法,有目共睹。
我們相信絕大部分醫生的專業操守都是毋庸置疑的,但害群之馬「獅子開大口」收費亦時有所聞。公眾較容易理解的「醫療需要」可能會與醫學專業判斷中的臨床指標略有不同,但相信亦相差不遠。醫生應實事求是,無論是私人執業或在公共醫療體系服務,都應以病人最大利益為依歸。
投保人會著眼於自己權益,但凡事總要合理︰合理「醫療需要」、合理索償,若投保人「踩過界」,自我製造一些索償條件,以取得更多的「合約權益」,就等如一些濫用自己權利和自由的人,利益當前,一些不懂得約束自己自由的人,會令保險不能發揮到保障應有的社會作用。即使一些經常站在道德高地的人,當涉及金錢或貼身利益時,也會不惜厚顏地用上更冠冕堂皇的藉口去掩飾自己貪婪的本性。
轉載自: 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