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07/2017
參考內地 穩定租置供應
近日有建議要填平船灣淡水湖以造地建屋,引發社會討論。土地固然需加緊開發,房屋供應也需積極增加,但若不遏需求,供應仍難追上需求增加的速度,而內地為「房住不炒」的目標,正醞釀一系列政策,值得香港參考。
顧名思義,「房住不炒」重申了房屋的基本功能︰房屋是用來住的,而不是用來炒賣的。針對民眾租住的需求,內地在大、中城市,加快發展住房租賃市場。本月初,上海賣地便首次規定日後在該地建成的房屋「只租不售」,這樣雖令地價大跌至6,000元(人民幣,下同)1平方米(即每呎僅約600元),但卻真可透過行政手段,立竿見影,遏止投機炒房。
內地另有一些房屋問題,包括「租(房)、購(房)不同權(利)」,連一些公共服務,包括就近入學的權利,都有分別。因此,廣州提倡「租購同權」之餘,同時增建及提供租賃住房,這與筆者一直主張公營房屋「只租不賣」的構思相似,但更擴展至私人發展商。
不少人都知道,房屋應以市場分層去看待供應與需求,內地便針對高、中、低3個檔次的住宅市場,擬分別實行有差別的稅制︰例如普通單位若徵1%稅,豪宅就要考慮徵5%;物業若在短期內轉手,付交易稅8%等,一如香港的「辣招」;而對首次置業人士,內地則正研究做按揭貸款可扣稅。至於基層市民的居住問題,會透過「公租房」(即公屋)去解決。
內地房屋政策具針對性,對象不但可以是首次置業的年輕人,還可以是科技人才、醫生、教師、公務員等,這群目標對象仍會靠租金較低的「租賃房」、「共有產權房」等形式去解決居住問題,這無疑會對吸引人才、留住人才,都有頗大作用。
內地擬增加「只租不售」住宅的供應量,包括私人或合作發展項目,擴大民眾租屋的比例,解決住屋需要。繼上海指定兩塊土地為租賃住房用地後,北京未來5年,150萬個住宅單位的需求中,亦有50萬個是租賃住房。
內地指定有些房屋「只租不賣」,香港應積極考慮這做法,增加房屋供應。私人發展項目或暫難做到,但若政府可公開承諾,每年普通市民可負擔的住宅(包括租和置)會有多少,及政府可建成的目標數量,市民才會像內地般,覺得「未來有房,心中不慌」,有朝一日得以移風易俗,港人便會寧願有個租住權,也不會為片「黃金瓦」,做其半世樓奴。(房屋掛鈴二之二)。
轉載自: 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