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0/2018
勿再拖延 火速填海
《施政報告》中「明日大嶼願景」填海計劃研究最快於明年首季向立法會申請前期研究撥款。立法會財委會主席陳健波明言會阻止議員「拉布」,並擬在10多小時就通過撥款。撇開議員間一些無謂的政治爭拗,「明日大嶼」其實確可為香港提供大片土地,無論是面積多少,都應盡快研究其可行性,火速上馬。
個別議員以程序公義、「遠水難救近火」等理由去批評「明日大嶼」的審議和構想,反對提供大片土地,以增建房屋。除一些有違環保和政治的「大道理」外,填海其實撼動着不少既得利益團體或個人的利益,自然會引來了各式各樣的反對聲音。發展商乃至小業主的利益容易理解,個別階層及社群錯綜複雜的利益,卻不容易看得見其中的關係︰當政府傾向填海,反對者就要求另覓方法;傾向發展郊野公園,反對者同樣要求政府另選其他方案,總之,政府就在多個土地供應選項中來回兜圈,原地踏步;若政府說要多管齊下,反對聲音則群起而攻,沒完沒了……
早前有鄉事代表提議政府向新界原居民收購「祖堂地」,共約2,000公頃,還說原居民「普遍」接受由政府收地。這類「官鄉合作」明顯與擁有近1,000公頃農地發展商的「官商合作」(公私營合作發展)出現競爭,而拓展土地,成本是一大考慮。根據團結香港基金估計,填海土地每呎成本在1,300至1,500元之間,無論甚麼「合作」或選項,只要與這個「填海價」相若,都應加以考慮。
但共約2,000公頃「祖堂地」的分布如何?會否零散「碎片化」,而且偏遠「山旮旯」?又或者,賣地價雖低,但連接的必經道路或土地需要徵收「過路費」或索價天高,令買來拓展的土地頓變成「孤島地」?若賣地的原居民可確保日後發展可做到「三通一平」,社會才會考慮。
此外,擬發展的新界土地面積也不能太小,以便規劃。就以九龍牛頭角下邨重建項目為例,地盤佔地3.18公頃,建5幢,每幢40多層樓高的大廈,才提供共4,238個住宅單位,可見最少需3公頃的相連土地,發展稍具規模,更有效益,才較值得做。
若以發展新界土地代替填海,其成本(包括相關土地的收地及基建費用)和擬拓展地塊的規模及效益的關係,都必須在考慮之列。以這些標準,客觀評估拓展新界土地的可行性,鼓勵發展商、原居民等為本港土地難題作出貢獻。
即使是在維港以外大規模填海,可能也會有人提出司法覆核,而提司法覆核的人士通常又會是一個表面「無相關利益」而「為民請命」的普通市民,雖然其動機無從猜測,但輾轉折騰,拖延施工,當建築成本上升,港人又要齊齊為此「埋單」。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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