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11/2015
前車為鑑 重拾發展路
港珠澳大橋工程要一再延誤,政府自然「抵鬧」,也應盡快「補鑊」,減輕相關影響,但若鬧完仍不能讓香港重拾發展之路的話,則「鬧人文化」就要戒。
港珠澳大橋屢有延誤,除工程問題外,也牽涉法律及行政問題。
12年前《香港與珠江西岸交通聯繫研究報告》已指出,港珠澳大橋將大大縮短兩地的行車距離和時間,從而鞏固香港國際航運、航空中心的地位(今時航運中心惜已不再),促進地區旅遊業及交通網絡的發展等,從以上多項對港的經濟效益着眼,大橋應要盡快完成,但因種種原因,包括因物料供應不穩、勞工短缺、填海沉降較預期慢等原因而延誤,路政署、運輸及房屋局便監管不力,也責無旁貸。不過大家又會否記得,香港以前想建大橋,卻因環評報告進行司法覆核而「無得起」?本來,工程動工,為要追回因司法覆核而失去的時間,工程人員更應加快施工,以配合其他地段項目的進度,奈何做得慢,又要延誤,實在要鬧。
筆者想問:現在才想到港珠澳大橋不但要起,還要「起快啲」的人,當日有沒有支持以司法覆核的手段來「體現法治精神」,阻人起橋?當日有些人不知道「起快啲」就可趁物價不像今天般高,成本、造價就可低一點,而很大可能不用超支的事實?這是短視還是「鬧人文化」作祟?若要鬧,也請一併鬧當日阻港正常發展的人!
「昨天要拖住,今日要催谷」;昨天阻住起橋,今日又鬧人起得慢的,希望不是同一批人,否則這樣「昨非今是」,鬧來鬧去,所為何事?
另有議員呼籲港人「放下政治爭拗」,被人鬧「天真、脫節、自欺欺人」,難道要鼓吹鬥爭、深化鬥爭才符合現實?大家都要相信「放下爭拗,齊心向前」是真心為「香港好」的良好意願,並不是甚麼「叫人逆來順受」的牌匾,若大家連這個良好願望也不敢想,不敢朝這方向多走一步,那香港就真的沒有明天。
今時有不少人,以狹隘的眼光,從個人或政團的利益出發,白白讓香港很多機會和利益溜走了。港珠澳大橋建成的日期一再延誤,固然意味着香港坐失良機,但大家又可會以此為鑑,敦促類似的大型發展項目加快步伐?預計於2018年落成,接駁多條深圳高速公路的蓮塘口岸工程尚未「埋尾」,希望屆時不要又因這樣那樣的「原因」而延誤。
港珠澳大橋政府監管確實不力,但可別忘記工程起步慢,香港整體也因此而付出代價,至於「阻完起橋又鬧人」者對大橋效益的認識變化之大,便真要好好反省了。
轉載自: 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