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10日專訊》對於格力電器(深:000651)指狀告小米電風扇侵權勝
訴但小米(01810)稱「未收到任何環境電器相關訴訟」一事,格力電器今日接近中午再於
微博發文回應稱,「小米官方旗艦店」銷售的產品「米家小米電風扇BPTS01DM」侵犯了
格力相關專利,該侵權產品的委託方為「小米通訊技術有限公司」,製造商為「浙江星月電器有
限公司」,現製造商已更名為「造夢者(浙江)科技有限公司」,而該公司已向格力支付185
萬元人民幣賠償。
格力還在通報中備註稱,「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100%控股的「天津金星創業投資有
限公司」,持有「造夢者(浙江)科技有限公司」8﹒0439%的股權。
格力電器股價現跌1﹒3%,報37﹒9元人民幣。
昨晚格力電器發布消息稱,近日收到最高人民法院法律文書,要求被裁定侵權的米家小米電
風扇不得再製造和銷售,侵權人並要向格力電器支付人民幣185萬元人民幣。格力電器提到,
早在2022年12月22日,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已就此案作出一審判決,要求侵權人賠償經濟
損失和維權費用。
「格力訴小米米家電風扇侵權一案勝訴」、「小米被判向格力支付185萬」這些話題迅速
成為熱搜。但內媒指出,相關法律文書顯示,案中被告實為「東莞京東利昇貿易有限公司」和「
浙江星月電器有限公司」,而「浙江星月電器有限公司」是小米旗下供應商和生態鏈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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