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7日專訊》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開會檢討《銀行業條例》,金管局建議優
化認可機構為防範及偵測金融罪案交換客戶、帳戶及易訊息。金管局助理總裁(法規及打擊清洗
黑錢)陳景宏表示,現行機制下,訊息共享需在執法機構立案調查下進行,不法份子仍可在詐騙
發生初期,利用銀行之間的訊息差異轉移資金。目前所共享的訊息主要為企業客戶帳戶訊息。該
局在公眾諮詢期內共收到18份意見支持建議,局方會進一步跟進。
*銀行訊息交換平台累計分享約三百宗可疑個案*
陳景宏表示,為防止詐騙和打擊罪案,自2023年6月推出銀行間訊息交換平台
(FINEST)以來,已累計分享約300宗可疑個案,即平均每個月分享20至30宗,當
中有個案成功打擊犯罪,及阻截可疑資金轉移。
有議員關注如何防止機構濫用機制,他指出,機制只容許銀行就防範罪行交換訊息,相關法
例和指引均清楚列明,若因其他目的交換訊息,有機會觸犯規定和要求,局方會確保銀行有採取
足夠措施符合嚴格保安要求。他續稱,平台運行至今並沒有察覺任何違規情況。
*數碼詐騙個案增速放緩,惟仍需努力防範*
陳景宏說,根據警方數字,去年數碼詐騙個案錄接近24萬宗,涉及金額90億元,按年增
長43%;今年首7個月錄2﹒4萬宗,涉及金額50億元,較去年同期增12%,認為增速雖
然放緩但仍在上升,尚需努力防範數碼詐騙。(b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