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傳統銀行最大分別是,數字銀行不設實體分行,惟隨著虛銀改名為數字銀行,其發展模式
似乎逐漸「由虛變實」,成為「被看得見」的銀行。據了解,金融管理局因應虛銀改名安排,已
於10月25日就《銀行業條例》發出《數字銀行的認可》指引修訂本,並在其官網公告,在新
指引下將容許數字銀行設立實體分行。
金管局發言人回覆查詢稱,與傳統銀行一樣,數字銀行向來可設立本地辦事處(例如作為銷
售及服務中心),但該辦事處不得進行任何分行業務(例如存貸業務)。考慮到業界的建議,該
局認為「容許數字銀行有限度透過非電子傳送渠道進行業務,有助改善交易流程和提升客戶體驗
」。《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