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自然資源部在官網發布通知,要求各地積極運用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資金加大收回收購存量閒置土地力度,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優先收回收購企業無力或無意願繼續開發、已供應未動工的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
通知指出,收回收購的土地原則上當年不再供應用於房地產開發;確有需求的,應當嚴控規模。供應面積不得超過當年收回收購房地產用地總面積的50%,收回收購土地用於民生領域和實體經濟項目的,不受上述限制。
通知強調,運用政府專項債券資金收回收購存量閒置土地涉及部門多、利益協調難度大;要嚴守土地政策紅線底線,妥善處理好土地債權債務關係。
《經濟通通訊社12日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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