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19日專訊》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日前發布《關於健全人身保險產品定價
機制的通知》,自2024年9月1日起,新備案的普通型保險產品預定利率上限為2﹒5%,
相關責任準備金評估利率按2﹒5%執行;預定利率超過上限的普通型保險產品停止銷售。
同時,自2024年10月1日起,新備案的分紅型保險產品預定利率上限為2%,相關責
任準備金評估利率按2%執行;預定利率超過上限的分紅型保險產品停止銷售。新備案的萬能型
保險產品最低保證利率上限為1﹒5%,相關責任準備金評估利率按1﹒5%執行;最低保證利
率超過上限的萬能型保險產品停止銷售。
《通知》並指出,要建立預定利率與市場利率掛勾及動態調整機制。參考5年期以上貸款市
場報價利率(LPR)、5年定期存款基準利率、10年期國債到期收益率等長期利率,確定預
定利率基準值,由保險業協會發布。掛勾及動態調整機制應當報金融監管總局。達到觸發條件後
,各公司按照市場化原則,及時調整產品定價。
*鼓勵開發長期分紅型保險產品*
此外,《通知》鼓勵開發長期分紅型保險產品。對於預定利率不高於上限的分紅型保險產品
,可以按普通型保險產品精算規定計算現金價值。
《通知》又要求,強化銷售行為管理,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加強銷售人員分級分類管
理,有序實現銷售人員資質分級、產品分類、差異授權。加強產品適當性管理,根據消費者需求
、風險承受能力和交費能力銷售適配的保險產品,不得將浮動收益誤導為保證收益。(s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