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14日專訊》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副行長張紅力受賄案
今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
張紅力被控在2011年至2022年間,利用擔任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委員、
副行長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貸款融資、職務安排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
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77億餘元。檢察機關提請以受
賄罪追究張紅力的刑事責任。張紅力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最後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公開資料顯示,59歲的張紅力擁黑龍江八一農墾大學學士學位,加拿大阿爾伯特大學遺傳
學碩士學位,美國加州聖哥拉大學工商管理碩士學位,中國科學院管理科學與工程專業博士學位
;曾任德意志投資銀行亞洲分行副董事長、董事總經理兼大中華區總裁,神華集團外部董事,黑
龍江省省長金融經濟顧問等,2010年5月起出任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長,至
2018年7月辭任,同年10月出任厚樸投資聯席主席。去年11月,中紀委國家監委通報張
紅力正接受調查;今年5月,張紅力被開除黨籍並被正式逮捕,8月被提起公訴。
中紀委國家監委當時的通報指,張紅力的問題包括:結交政治掮客,搞利益交換,撈取政治
資本,搞迷信活動,閱看存在嚴重政治問題的書籍,對抗組織審查;徇私錄用調整幹部,騙取博
士學位;離職後違規任職;利用公權力設租尋租,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貸款融
資、職務安排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等。(s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