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銀行聯合八部門發布《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等相關風險的通知》(下稱《通知》),重申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屬於非法金融活動,並首次明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境外發行掛勾人民幣的穩定幣。中國證監會同步發布《關於境內資產境外發行資產支持證券代幣的監管指引》(下稱《指引》),首次正面定義現實世界資產(RWA)代幣化,並確立「境內嚴禁、境外嚴管」的監管原則。
《指引》首次為境內資產境外發行RWA建立了明確的監管框架。《通知》對RWA代幣化作出明確定義:使用加密技術及分布式帳本或類似技術,將資產的所有權、收益權等轉化為代幣(通證)或者具有代幣(通證)特性的其他權益、債券憑證,並進行發行和交易的活動。
根據《通知》,境內發行RWA被明確禁止;境內主體直接或間接赴境外開展RWA活動分為幾種情況:境內主體直接或間接赴境外開展外債形式的RWA代幣化業務,或者以境內資產所有權、收益權等為基礎,在境外開展類資產證券化、具有股權性質的RWA代幣化業務,應按照「相同業務、相同風險、相同規則」原則,由國家發改委、中證監、國家外匯局等部門監管。
*如何在境外完成RWA並在二級市場交易仍存疑問*
不過,據《財新》引述分析認為兩份監管文件並沒有回答市場關心的一個重要問題:境內主體可以去境外哪些交易所完成RWA並在二級市場交易?有行業資深人士分析認為,去香港持牌交易所發幣融資,更符合中國的戰略目的。
《指引》提到,「中國中證監加強與境外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跨境監管合作和信息共享」。一位香港加密貨幣行業資深人士分析:「既然要通過中國中證監、國家發改委審批的發幣行為,必然要在合規持牌、受主要經濟體政府監管的交易所進行。相比於Coinbase、Gemini等美國持牌交易所,去香港持牌交易所發幣融資,更符合中國的戰略目的。」
據《財新》此前報道,香港截至目前共批了11家加密貨幣交易所,但只有Hashkey、OSL已經開展業務。該位加密貨幣行業資深人士分析認為,香港如果想和美國競爭加密貨幣行業中心地位,一是吸引內地優質資產,二是吸引全球更多投資者。「香港現在允許散戶投資的產品太少,應把二級市場放開一些。另一方面,目前港交所擁有對香港股票市場的專營權,應當也開放持牌加密貨幣交易所開展以股權為底層資產的代幣交易,以此吸引更多全球投資者。
《經濟通通訊社9日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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