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19日專訊》據《央視新聞》報道,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副總
經理李東受賄案,一審今日在江西省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李東被控受賄1﹒08億餘
元人民幣,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案件擇期宣判。
64歲的李東被指控在1999年至2023年間,利用擔任神華準格爾煤炭公司黨委副書
記、經理,神華集團準格爾能源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副書記、董事長,神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總
工程師及黨組成員、副總經理,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組成員、副總經理等職務上的
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產品銷售、煤炭採購、企業經營、職務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
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08億餘元。
李東2020年3月退休,去年3月受查,同年8月被開除黨籍、取消享受的待遇,移送檢
察機關審查起訴。案件去年12月由檢察院提起公訴。據中紀委國家監委當時的通報,李東的問
題包括:徇私調整提拔幹部;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退休後違規在民營企業任職取酬;肆無
忌憚靠煤吃煤,長期以「投資」「代理」為名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產品銷售、
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央視反腐片中懺悔稱對收受賄款沒有定力*
今年1月,央視播放的反腐專題片《持續發力 縱深推進》最後一集講述李東受賄案。從基
層一步步升任為領導幹部的李東在片中直言,被委以重任到原神華集團下屬的准格爾能源有限責
任公司擔任董事長後,「自己管理100億元(人民幣)的資產,有點找不著北了」。加上李東
無酒不歡、嗜酒如命,商人老闆就藉喝酒與李東拉近關係。李東表示,「由喝酒就喝成了朋友,
喝成了朋友之後,有時候喪失原則了」、「自從送了錢,好像突破了羞恥感,純友情不存在了」
。最後李東懺悔稱,「人的欲望閘門一旦打開之後,裏頭的妖魔鬼怪控制不了,關鍵是沒有定力
」。(s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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