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通過修訂公屋「富戶」政策,除了提高「富戶」需要繳交的額外租金,亦調整須遷出單位的入息限額水平。小組委員會主席黃碧如形容新政策是「組合拳」,既提高額外租金,亦提供措施鼓勵「富戶」向上流。被問到有否預計新措施可釋放多少公屋單位時,黃碧如稱,未有目標數字,但相信最起碼會有數百間。
黃碧如今早在一個電台節目上表示,由於「富戶」是公屋租戶中較有能力的一批,收入已較為穩定,新政策鼓勵他們向上流,同時理順一些執行規則,例如租戶以「白表」買一手居屋或私樓,他們可以在簽好轉讓契約,在正式收樓後,才需要遷出,不用擔心買樓後,期間需要另外找地方租住,以等候收樓。
*盧偉國:保留綠表資格4年是較人性化的做法*
另一名小組委員會委員兼立法會議員盧偉國指,新政策是「有加辣亦有加甜」,因為額外租金水平調高為2.5-4.5倍租,但相信公屋「富戶」仍有能力承擔。至於「富戶」自願遷出單位可保留綠表資格4年,盧偉國解釋,即使相關租戶願意遷出,但置業可能需要時間考慮,認為是較人性化的措施。
被問到有報道指有租戶為了不想被收取4.5倍租金,向僱主提出要求減薪,盧偉國認為,這是不應該的做法,隨著私樓供應較為穩定,會有較多的選擇。
《經濟通通訊社24日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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