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聽證會進入第6日,獨委會昨(31日)傳召3名證人,包括消防裝置承辦商「宏泰」及物管「置邦」職員。第2日作供的「宏泰」董事鍾傑文供詞,遭多方質疑與文件不符,鍾解釋屬記錯或寫錯,亦提及多次發現連接警報系統的消防泵總掣持續關閉,但因行規及「怕多事」未跟進。
鍾傑文指,大火當日置邦工程主任林文欣致電,問他如何重啟警鐘系統。置邦代表大律師許偉強指,林的口供沒提及致電鍾一事,鍾反駁「佢真係有打過俾我,話好大火。」許質疑,大火後鍾催促置邦人員提供SDN(消防裝置關閉通知書),是想知自己有無責任,鍾不同意,「因為個掣真係唔係我閂」。
*處理消防缸放水,文員反駁電工*
「置邦」員工昨首度作供。文員駱倩盈和同公司的電工羅國瑞供詞有出入,委員會代表大律師杜淦堃形容,二人對此「獨特」事情「有完全不同的記憶」;駱同意說法。
協助放水的羅國瑞書面供詞指,知悉消防水缸放水需要通知消防處,收到工作單後,向駱表示需要消防牌照才可處理消防水缸。駱指是宏業要求,故他需協助。駱昨日反駁,羅未就此詢問她。《香港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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